200!
第兩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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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文章來到第兩百篇了。
真是可喜可賀。
發現我還真有恆心啊。
話說,以前國高中的時候遇到要寫作文就整個陣亡。
那時候的稿紙是600字的。
老師通常規定至少要寫滿一張。
往往寫到腸枯思竭,再加上標點符號還有分段的空白,
還是沒有辦法填滿一張稿紙。
以前寫作文都很八股,應付考試用的正經八百論說文。
只有國中時跟國文老師很熟,敢亂寫。
現在隨便寫一寫往往都有五、六百字。
偶而興致一來,掰到近千字也是家常便飯。
甚至也有好幾篇破千字的文章。
上次的<聖鬥士>一文,更是首度突破兩千大關。
哈哈哈。
我要說的其實不是我的作文進步了。
而是想說我越來越會唬爛了。
一些超長的文章,往往三紙無驢,狗屁居多。
等過個三五年之後看到,
不知道會覺得有多好笑。
其實我現在回去看我剛開始寫網誌時的文章,
就已經覺得很好笑了。
哈哈哈。
用唬爛來紀錄自己的年輕歲月啊?
不錯…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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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
寫得自己像個老頭似的。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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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寫網製的時候,
比較喜歡用一些比較客觀的辭彙或句型。
一些網路次文化的用語,或是短暫時事性的詞語盡量不去用。
因為,我怕像我這麼封閉的一個人,
老了之後忽然和時代脫節,變成一個糟老頭,
或是拾荒老人,
然後,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在寫什麼了。
其實寫網誌,算是自我對當下生活的一種回顧或是反省。
就是說,
讓自己時時刻刻都知道自己在幹嘛。
生活也比較有重心。
不錯吧。
大家都來寫網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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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硬漢。
寫網誌是我的生活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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