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被一個不認識的人物質疑:我是不是一個奇怪的人。
朋友幫我辯護說-不是。
但我覺得:我應該是一個奇怪的人吧。
這引我深思,我到底是不是一個奇怪的人。
這似乎不是由我主觀判定就可以了。
接下來,就來一趟證明自己奇不奇怪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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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表象來看。
我長得奇怪嗎?
臉上超多痣、眉毛特粗、鼻孔很大…種種。
但似乎雖然不能以帥來形容我,卻也還是人模人樣。
所以在長相上尚不足以構成奇怪的要件。
頂多是上半身特別長,視覺上有點怪而已。
所以我長得不算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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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接下來在心理層面上。
我想,這應該真的是很怪了,
極度焦慮、時狂妄時自卑、有點孤僻、有時過HIGH、誇張做作的憂鬱、心理想法時常自相矛盾到要人格分裂的地步…等等。
還外加一點自戀、不切實際、在原地患得患失、反社會傾向?!
我想這是因為我帶有一點藝術家的特質吧!(托下巴。)
很多藝術家都是這樣的:
梵谷有過度焦慮、達利的戲謔、安迪沃霍也有點孤僻、達文西有同性戀傾向…,等等!我可沒有同性戀傾向啊!
哎呀,原本在探究自己是不是怪人,結果又開始自我幻想是藝術家,
各位觀眾,這還不能顯示我的怪嗎?
所以在心理層面上,我是個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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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最後,我們再從行為上來看,(這就真的是超級怪了。)
我的怪癖在之前有發表過一些了,
像是無法不穿襪子、鼻毛用拔的…等等。
但其實還有很多…像是嗜巧克力、白天睡覺晚上出沒、有點喜歡裸睡;但喜歡蓋很大棉被、超喜歡走路…,
總之生活習慣容易被奇怪的小東西所制約,進而演變成瑣碎的怪癖。
有一點特立獨行,又有一點害怕和別人不同。(缺乏歸屬感。)
靠北…好多喔。
我自己都寫到不敢在分析下去了
赤裸裸的自己呈現在自己面前;和呈現在別人面前一樣令人害羞。
(就心理分析來說可能是缺乏自信。)
又離題了,
我要分析的是”我是不是奇怪的人”。
看來也不需要再探討下去了。
我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人耶,
光是”在這邊花時間想證明自己到底奇不奇怪”這個行為,
就已經構成”一個奇怪的人”的條件了吧。
所以我在行為上是一個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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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普通 + 內在很奇怪 + 行為很奇怪。
所以我真的是一個奇怪的人。
得證。
就這樣。
嗯。
還不錯。
(有什麼好得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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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硬漢。
奇怪的硬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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