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習慣動作系列」文章又有續作了。
蘇阿泰先生於九月份時在他的網誌<SUTAISHENG2006>中寫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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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自http://0546tai.spaces.live.com/。)
<趕快練習把排骨留到最後吃>
花了兩天就把< Orange Days >看完了,這一部日劇我真的是不知道要怎麼敘述他如何的好看了!

另外前幾天<女兒洪>給我看了一個檔案,叫做是<別急著吃棉花糖>,
當下聽到這個東西,馬上有一個聯想---排骨飯。

之前我就與<阿敗>和<高個>討論過這個話題,
因為一起住過一段時間,後來做畢業製作又常常往他們家跑,幾乎吃住都在一起,
記得<高個>和我都是吃便當的時候,假如是吃排骨飯,一定是一口排骨,一口飯,一口菜,簡單的說就是混著吃,
<阿敗>就是會把整個便當都吃完的時候,最後才吃那一塊完整的排骨,
我實在想不透為什麼有人要把排骨留到最後才吃,根據當事人的說法,是說要把好吃的留到最後才吃,
可是根據常理,單吃一塊排骨的時候難道不會覺得很鹹,很想要配一口白飯?

不知道這吃排骨飯的順序,跟棉花糖的理論,是不是相同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請各位觀眾朋友趕快開始練習把排骨留到最後才吃吧!
<不過至少在"多走兩步"吃排骨飯的時候,老闆娘肯定不會因為客人把排骨留到最後吃,就免費多送一塊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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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想寫一篇專文作為回應。
想一想,這也算是我個人的一種「習慣動作」吧。
所以在標題上,就把它歸類到「習慣動作系列」裡了。

雖然說在文章裡是以排骨飯來作為切入點。
但其實不管我吃的東西是什麼,都會有這個習慣。
這個習慣,其實要從小時候說起…。

在我小時候,家教是很嚴的。而小朋友的時候,一定是很挑食的,所以很多東西我都不喜歡吃。
那時候家裡是賣便當的(現在也是做食品相關產業。),所以常常都在吃便當。
自己家裡賣吃的,所以大人絕對不允許小孩子有挑食的行為。
一個便當裡一定會有一些副菜是我不愛吃的,那時候的我連蛋黃沒有百分百全熟的荷包蛋都不敢吃。
但是東西沒吃完,在家裡簡直是殺頭大罪。
所以,我就養成了把不喜歡吃的東西先吃掉的習慣。
一直到現在。
像是去吃臭臭鍋,我第一個動作就是把所有的韭菜一根根挑起來,吃掉。
像韭菜這種東西,我也沒有特別討厭,但也不喜歡吃。
雖然說如果不想吃,就挑起來不吃就好了。
但是小時的家訓讓我不敢浪費食物。
所以我會第一個把它挑出來吃掉。
相反的,喜歡的東西我會留在比較後面吃。
尤其是最後一口,我會希望一餐飯的最後一口,是我喜歡吃的東西。
因為這樣嘴巴裡就會殘留著那樣東西的味道。
最後一口絕不能是我不喜歡吃的東西。
這樣算是我個性上的一點古怪的偏執吧。
排骨飯是比較誇張一點,因為我真的會忘記便當盒蓋上還有一塊排骨。

現在已經長這麼大了,幾乎沒有什麼不吃的東西了。
但是吃東西維持這種心理層面的順序,已經改不掉了。
不會挑食的我,現在唯一會不吃的東西,我想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蝦米。
在很多別人都吃不出有蝦米的料理中,我一口就可以吃出含有蝦米。
因為我實在太討厭蝦米了。

至於蘇泰順在文章中問的,單吃一塊排骨會不會很鹹?
我覺得…不會啊。
就和單吃一塊雞排的感覺是一樣的啊。
而且我的口味偏北部人口味,吃比較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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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別急著吃棉花糖>,我之前有在書店裡翻過這本書。
雖然和排骨飯的理論並不完全相同,但其實還是有一點點邏輯關係。
「可以忍受喜歡吃的東西的誘惑。」
甚至我還能夠「不喜歡的東西也能忍受著吃下去。」
「忍受」,本來就是我自認還蠻利害的優點。
就書裡的理論來看,我將來應該真的能夠成功吧。
這樣子自己講雖然很不要臉。
但是我在前一陣子真的有自己思考過。
在設計這個領域,其實我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贏別人。
像我一直自覺在敏銳度上輸給蘇泰順很多。
對於潮流、最新的訊息…等「吸取力」也輸給高個、阿布。
直覺式的視覺與創意也比不上包子。
我回頭看自己,「忍受力」與「耐勞力」算是我最強的武器了。
短跑的衝刺力我普普通通;長跑比耐力,我從高中到大學都是班上第一。
工作做到有HIGH度的時候,我可以不吃不喝不睡。
作「以拉」圖的時候,就算印出來完全看不到,基於龜毛偏執的個性,我一樣開到最大6400倍,來把兩條線貼齊。
設計這領域很辛苦,現在的我卻忽然慶幸起:「還好這條路很辛苦。」

還好這條路很辛苦。
我可以撐得比別人遠。

還好這條路夠辛苦。
否則就不值得我跟它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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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硬漢。
排骨飯最後才吃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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