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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回到家裡,把家裡破舊電腦的硬碟清理了一下。
意外地發現了許多我以前高中時代寫的文章。(還有保存的E-mail。)
看到自己以前寫的東西實在覺得害羞而彆扭…哈哈。
那時候寫的<丐幫英雄傳>實在是超級好笑,
無離道長?時尾和尚?什麼跟什麼啊!
太智障了!
其中找到一篇文章。
幾乎可以算是我寫故事的開端了。
(國中校刊上和別人合寫的爛武俠小說我不想承認。)
是我第一篇在電腦上打的故事。
寫的是我在畫室下課回家的路上遇到的一個女孩。
寫的時間是2001年,好久了喔。(五年耶。)
最近大家常常稱讚我文筆不錯,真是令人害羞。(我只是愛唬爛啦。)
我自己回頭看以前寫的東西覺得寫的很爛,那時候還超愛用"…"符號。
寫不出新的故事,就把舊的文章拿出來修改,金庸大師現在不是也都這樣嗎?
所以就把這我的第一篇創作拿出來修改啦。(好青澀喔。)
其實我比較喜歡寫片段的東西。
(一個橋段或是一個章節。)
要我寫一個完整的故事(長篇。),太難了。
都會被我寫爛掉。(可見我還是去畫畫吧。)
文章還是短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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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星期六晚上7點40分,一個美麗的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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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星期六晚上7點40分,我有一段美麗的錯過...。
7點38分,比平常下課的時間稍微晚了一點...。
我走出畫室,快步走到和平東路與羅斯福路交接的十字路口...。
當我正準備踏上行人穿越道時...,
馬路另一頭讀秒器上閃爍的綠色小人;瞬間變成了可惡的紅色小人。
我暗叫一聲"shit!"
停下腳步,站在古亭站的麥當勞騎樓下,望著讀秒器,
等待著漫長的49秒過去...然後,綠色小人再度和我Say hello。
羅斯福路算是很寬的一條馬路,至少對我而言是這樣的...。
我以每秒1.2步每步66公分的一慣步伐走著,
穿過這條路要耗去我15秒...,不多不少。
我是個規律的人,每個禮拜規律地在這個馬路口花上好幾個15秒。

今晚風有些大,
我自然而然地隨手將前額半長不短的頭髮撥向右邊...。
同時,眼睛自然而然地瞄了從對面走來的行人一眼。
有那麼一點像是白癡高中生故意耍帥的幼稚動作。
無意間,我看到人群最左邊的一個女孩,
正和我做著相同的動作。
她的手撥弄著她的瀏海。
她長得白白淨淨的,綁成馬尾的頭髮染著一點點咖啡色...。
我看不清楚她的五官。
此時讀秒器上閃爍著46...。
不知不覺,我又抬頭看她一眼。
此時她竟也轉眼過來看我!!我們四目相交......。
此時讀秒器上閃爍著43...。

一般人在與人四目相交時,
通常會因為感到不自在而將目光移開,尤其是陌生人。
但我不知為什麼大膽地一直直視她的眼眸...。
更令人驚奇的是她也就這樣一直看著我...。
我們一直對望,腳步卻從未停下...。
此時讀秒器上閃爍著41...。
我和他她擦身而過…,
在羅斯福路的正中央…。
此時讀秒器上閃爍著40...。
我沒有再回頭,腳步也沒有停過...繼續往前走...。
此時讀秒器上由39.38.37.跳到36...。
我也已走到行人穿越道的終點...。
泰一電器就在我的面前...。
我心中湧出一股莫名的衝動---我想回頭再看她一眼!!!
我回頭了!!!
此時讀秒器上閃爍著33...。
那一瞬間!!!!!
她,竟然也回過頭來!!!
從馬路遠遠的那一端...。
此時讀秒器似乎停止了...。
停在33...。
綠色的小人以一種無法平衡的姿勢靜止著...。
我們再度四目相交...。
我依然沒有看清她的面容,但和一個陌生人的奇妙默契挑動著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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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後,我坐在往土城的706上...後悔著...。
後悔著...。
後悔著...。
後悔著...後悔著我為什麼沒有去跟她要電話...。
...@#$%&*!?。

這是真實的故事,過了這麼多年,我不記得她的長相。
或著,那天晚上我根本沒有看清她的長相。
或者,她只是個相貌並不特別突出的女孩,就像一個單純的路人一樣。
但是越普通的女孩,越吸引著我。
或著,應該說,
那晚真正吸引著我的只是和一個陌生女孩的奇妙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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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硬漢。
拿舊文章來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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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REU6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