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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了吉他。

我終於開始學吉他了耶,在我二十二歲這一年。
用「終於」兩個字還蠻奇怪的,因為我從來也沒有「真正地」決定要學吉他過。
但是「沒有學吉他」這件事,一直以來都擱在我心上。
很奇妙地,我是一個這麼熱愛搖滾樂的人。
身邊的朋友從高中到大學…不管有沒有玩Band,幾乎每一個人都會彈吉他。
幾乎每一個人。
一點都不誇張,無力稻、阿偉、楊佳鑫、終於剩、高個、阿泰、包子、阿布…。
從我身邊最熟的朋友開始舉,幹…還真的每一個都會。
我怎麼會沒學吉他…這…真是千古懸案啊。
循著時間開始追溯,先從…我身邊來來去去的玩Band朋友開始說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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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第一個Band男,是我的國中同學-許展維。
他是個頑劣至極的淫魔,和當時喧騰一時的華岡之狼的名字只差一點點。
因為他的品行惡劣至極,使我幾乎不想承認認識這個在任何地方都能打槍的男人。
但是他也是第一個把我帶進搖滾世界的人。
一首<挪威的森林>,將我困頓在搖滾的叢林裡,一晃眼居然十年過去了。
我買的人生第一張CD就是伍佰的<愛情的盡頭。>。
這男人後來在光華商職玩團,我也和他斷了連絡。
以他的頑劣本性,我想,如果沒有玩Band,現在搞不好在殺人放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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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第二個Band男,是在國三認識的,鄭惟允。
我叫他「這位仁兄」;他稱我為「這位仁弟」。
是透過一個女孩的傳的紙條,機緣巧合之下認識的。
(如果當時他把到這位女孩,那她就是「仁妻」了…嘿嘿…我又鹹濕了。)
串接我們世界的是伍佰…還有董事長。
高一的時候,我跟著他去看了人生第一場伍佰演唱會<真世界>。
幹…真是爽到一個…寫一千字的髒話才能表達的那種爽度。
後來,他在松山工農玩Band。
我也一樣和他失去了連絡。
以他偏激的政治立場,我想,如果沒有玩Band,現在搞不好在凱達格蘭大道殺倒扁或挺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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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第三個玩Band的男人,叫做終於剩。
是我高一的同班同學,後來當了清水吉他社社長。
我那時班上一狗票的朋友,全部都在吉他社,最具代表性的兩位就是阿偉和無力稻了。
高一時班上一堆人都在吉他社,為什麼我沒有進吉他社?
因為當時我心中的第一志願是漫研社,吉他社是第二。
就這樣我畫了三年的漫畫;沒有學吉他。
而這位終於剩,到現在還在玩Band。
當兵的時候聽說放假在外表演,把頭髮理成了龐克頭,收假後被關禁閉的樣子。
現在好像還開了自己的工作室,過著玩團浪子般的生活。
以他的土匪般的外貌,我想,如果沒有玩Band,現在搞不好最適合殺人放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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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位,不用說,在我網誌裡提到太多次了,銘傳最屌的吉他手-高個。
太常拿出來講了,就不介紹了。
也因為他,我認識了桃園銘傳炎風社一大堆玩團的怪人。
也把我帶進了西洋搖滾的世界。
以他的溫和軟弱的個性,我想,如果沒有玩Band,現在搞不好被別人殺、被別人放火吧。

以上,我身邊玩Band或者會彈吉他的人實在有夠多。
多到好像我不會彈吉他就像是半殘一樣。
結果我也還是一直都沒有學吉他,沒有機會嗎?怎麼會沒有機會。
阿泰聽到我在學吉他,第一個想法和我自己一樣:
「啊你住在高個隔壁住了三年半你不學,現在居然想要學?」
我自己也覺得自己很白目,可能是覺得高個太強了,要請他來教我這個新手很奇怪吧。
另一方面,也一直覺得自己對於音樂方面的才能…苦手,所以就一直沒有去開始學。
現在正在等著當兵,有得是時間,整天閒著也是閒著。
想要找一些事情來作,也是當初邱大娘叫我多去學一點東西,不要整日醉生夢死的。
想要學的東西,心中想到的那一樣,就是吉他了。
就試試看吧,反正我只是想要彈一彈而已,也沒有要玩團。
更不是要把妹。
(會被彈吉他這種把戲騙到的女生,對我來說都太幼齒了。)
學了吉他,也許會讓自己酷一點吧,跟把妹無關。
這又讓我想到<成名在望。>這部電影。(在我的文章<不酷族。>有提到。)
讓自己酷一點,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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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說個題外話。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無力稻當初高一學吉他很混。
他說是看到後來羅時偉彈吉他時一堆女生圍在身邊,才回家發憤練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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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開始學吉他。我的老師,是無力稻。
無力稻也晉陞成為「老師」的頭銜了!(打了很多武勳嗎?哈哈。)
叫「無老師」有點怪,叫「稻老師」好了。
稻老師教的第一首曲子,是五月天的<擁抱。>。

<擁抱。> 詞曲:阿信。
脫下長日的假面,奔向夢幻的疆界。
南瓜馬車的午夜,換上童話的玻璃鞋。
讓我想受這感覺,我是孤傲的薔薇。
讓我品嚐這滋味,紛亂世界的不瞭解。
昨天太近,明天太遠,默默聆聽那黑夜。
晚風吻盡,荷花葉,任我醉倒在池邊。
等你清楚看見我的美,月光曬乾眼淚。
那一個人,愛我,將我的手,緊握。抱緊我,吻我。
喔。愛,別走。
隱藏自己的疲倦,表達自己的狼狽。
放縱自己的狂野,找尋自己的明天。
向你要求的誓言,就算是你的謊言。
我需要愛的慰藉,就算那愛已如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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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最簡單的吧。
離我最想學的伍佰(<牽掛。>、<被動。>)和張震嶽(<勇氣。>、<蕾蕾。>)等歌,還有好長好長一段距離喔。
但是凡事不能一步登天,只要慢慢練總有一天我也會變得有一點厲害的。
踏出第一步去做才是最重要的。
因為我踏出這第一步,整整花了十年啊。
加油。
再練。再練。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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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硬漢。
我開始學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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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REU6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